标题 |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防火办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消防工作,充实消防工作人员队伍,越秀区人民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火办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数量 街道消防巡查员和档案员若干。 二、应聘条件 (一)40周岁以下的广州市户籍居民;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能熟练操作电脑;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相关计划生育工作要求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退伍消防武警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8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2:00时-5:00时);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一德路154号)一楼前台,联系人:邓伟杰,电话:81092623;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户口簿、学历证、计生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好《越秀区人民街招聘防火办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根据面试后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人员(由用人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布招聘结果:街道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二)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约3000元/月(具体面议)。 七、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越秀区人民街综治办负责解释。 人民街道办事处 2014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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