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岳阳市平江县教育局选聘借用机关工作人员方案 |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在本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借用2名文秘人员和1名财会人员到局机关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定辉 副组长:方明德 童怀思 余作成 杨 奇 成 员:李德庆 彭隐智 李炼煌 徐献安 余建斌 邓卫中 何为民 李刚强 李烂辉 二、选聘原则 公开公正,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选聘程序 1.确定选聘名额与选聘条件;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3.组织公开考试; 4.公示考察; 5.党委决定。 四、具体要求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记录。 2.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文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财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3.专科以上学历。 4.文秘人员要求有一定写作基础,爱好文秘工作,因工作需要能服从加班安排;会计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会计证,且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5.本县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6.报名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学区、县直学校在编在岗证明。 7.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满不适应岗位需要的,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考试考察 1.选聘工作分考试和考察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考察结果占40%。 2.文秘人员和财会人员笔试主要内容是与从事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满分100分。 3.文秘人员按笔试成绩前五名确定考察对象,财会人员按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考察对象。 4.文秘人员考察内容分日常表现(占50%)、能力测验(占20%)和业绩展示(占30%)三部分,满分100分。日常表现主要是通过走访、座谈、查档等形式,调查考察对象政治思想、品德性格、为人处事、工作生活、教学业绩等情况。能力测验主要是通过现场随机解题、答辩等方式,考察相关人员的实际操作和应变能力。业绩展示主要根据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消息、通讯、言论文章、调查报告、典型材料等进行评分。 5、财会人员考察按照思想品德、学历、职称、教龄、会计从业年限、工作业绩等方面计分。 六、工作日程安排
说明:到教育局前栋301室领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到前栋412室人事股和前栋112室纪监室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O一四年二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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