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瑞安市人民医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优秀本科生)公告 |
内容 |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原则,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瑞安市人民医院研究生、优秀本科生共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211工程”、“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0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户籍、年龄及其它要求(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二、报名和招聘办法 (一)公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历届研究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考试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研究生和优秀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迁出户籍所在地的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证书(大学英语等级(CET)考试成绩报告单)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名。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名要求的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除上述资料外,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瑞安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同底免冠单寸彩色近照3张。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77-65866007。 4、在报名过程中,以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招聘办法 研究生招聘考试,视岗位工作需要分别采取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及时间由瑞安市人民医院确定。 优秀本科毕业生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小组由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医院主要领导组成。具体时间地点由瑞安市人民医院确定。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体检、考核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人才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详情请查阅瑞安人才网,网址http://www.577job.com。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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