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苏州大学2014年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 ||||||||||||||||||||||||||||||||||||||||||||||||
内容 | 各非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苏州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苏大人[2006]53号)精神及2011年聘任工作的实施情况,现将2014年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14年各非直属附属医院聘任教授、副教授、讲师的岗位数如下:
二、有关政策 (一)任职年限要求 1、申请聘任高一级教学职务人员原则上须已受聘现教学职务三年。未参加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首次应聘教师职务人员可不受此规定限制。 2、已参加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需对11年已聘教师职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作为续聘及应聘教师高一级职务的基本条件。应聘高一级教师职务人员原则上从11年已聘任的下一级教师职务人员中产生。 (二)关于学历和资历要求 1、应聘教师高级和中级职务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应聘教师高级职务时,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未参加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人员申请聘任高一级教学职务时,须已受聘高一级卫生技术职务。已参加11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人员申请聘任高一级教学职务时,除须已受聘高一级卫生技术职务外原则上还须已受聘现教学职务,即拟聘任副教授职务者须已受聘副主任医师职务且已受聘讲师职务,拟聘任教授职务者须已受聘主任医师职务且已受聘副教授职务。 (三)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应聘教师高级和中级职务人员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1、应聘教授人员,任现职(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条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3篇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 (2)主持市(厅)级项目1项。 (3)获得市(厅)级一等奖1项(前三名)。 2、应聘副教授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第(2)(3)条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 (2)主要参加市(厅)级项目1项(前两名)。 (3)获得市(厅)级奖励1项。 3、应聘讲师人员,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五)应聘教师职务人员还须符合《苏州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办法(试行)》(苏大人[2006]53号)中的有关要求。 三、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3月10日前,各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对已聘教师职务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考核表上报医学部。同时,根据以上岗位设置情况及教师职务聘任条件,组织应聘教师职务人员填写《苏州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职务聘任表》(一式四份)并递交医学部。 (二)3月17日前,医学部会同各临床医学院对应聘教师职务人员进行教学工作综合考评。 (三)3月24日前,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教师职务人员的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岗位情况提出拟聘意见。 (四)3月31日前,人事处、教务部会同医学部审核应聘教师职务人员的材料。 (五)4月8日前,学校审批同意后办理有关聘任手续。 人事处 2014-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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