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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协警2名,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无劣迹,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3、报名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高168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个人简历于2014年3月20日前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2、手续:符合上述条件并经体能测试、考察合格后试用,试用合格人员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1、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班补贴; 2、聘用期间享受与本院干警相同的节假日和年休假等待遇; 3、聘用人员的相关保险由本院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四、工作职责 1、保护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的犯罪现场; 2、执行传唤,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协助追捕逃犯,参与处置突发事件; 3、提押、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 4、送达法律文书;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考核 聘用人员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按《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 报名咨询电话:0816-2211457 联系人:隆欢、张俊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