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4年第7号) |
内容 |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和高素质人才,决定组团赴武汉“2014年浙江省丽水市—武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会”、“2014年浙江省丽水市—武汉硕士、博士封闭式洽谈会”现场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研究生和“211”大学本科毕业生招聘人员工作意见》(丽人社〔2011〕13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本次赴武汉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共计3家,推出招聘岗位4个。详见附件《2014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赴武汉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211工程”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各科目学习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3.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报名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体育馆(各招聘单位相应展位),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面谈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短信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服务年限 试用期结束前凭非农户口证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丽水市信息中心 胡春晖 0578-2091976 13905780866 丽水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李 伟 0578-2106679 15805882678 丽水市环境监测站 吕森伟 0578-2135449 1358716178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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