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温州市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加大人才招聘力度,适应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建设需要。根据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2014年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紧缺卫生技术人员(本科生)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需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英语等级等条件; (三)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详见2014年平阳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缺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6日至3月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地点: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3层1310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表)。 2.2012年8月以前毕业的,需提供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效的资格考试成绩单(持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所注册的专业范围报考相应岗位;未注册的,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 3.一本生源为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二本生源为普通高校第二批次录取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只能按要求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四、考试形式 (一)本次考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查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专业理解能力。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的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 (三)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平阳县人才网和平阳县卫生局网公布。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入围人员。 五、体检、考核 入围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平阳人才网公布。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应届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往届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内办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三)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招聘员额仍未满,另行组织招聘。 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咨询电话:0577-63739367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2013年3月5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