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台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组部、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单位主要从事对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等工作,单位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监测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均为一级学科),侧重教育统计与测量;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台州市教育局网站(www.tzedu.net.cn,“公告栏”栏目); 其中,台州市教育局网站(www.tzedu.net.cn,“公告栏”栏目)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⑴现场报名:即日起至3月21日; ⑵信函报名:即日起至3月18日,邮戳时间不迟于3月18日,邮编:318000。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进行资格确认,信函报名人员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1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3月24日在我局网站(www.tzedu.net.cn)上公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主要形式和内容为:处理监测数据、撰写分析材料;面试采用答辩等方式。笔试和面试分数各按50%记入总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考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我局网站(www.tzedu.net.cn)上公布。 (四)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合计总分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我局网站(www.tzedu.net.cn)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1、入围考生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 3、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我局网站(www.tzedu.net.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www.tzedu.net.cn)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平路188号;邮编:318000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0576-88582703;联系人:杨老师;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88511069 台州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88582016, 台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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