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因宣传工作发展需要,金东公安分局拟招聘合同制新闻采编人员一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热爱公安事业。 二、有较好的新闻采访和写作基础,有新闻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有意应聘者,可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发表作品等材料前来报名。报名结束后,由金东公安分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束后,将组织笔试,从中挑选优秀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合同工待遇。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 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东路1996号金东公安分局409办公室。 联系人:马警官。 联系电话:0579-82190229,13868968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