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亳州市卡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亳州市卡管中心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卡的信息采集、发放、挂失、补换、数据管理、政策解答等工作,为确保社会保障卡管理正常有序,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鉴于工作性质,要求招聘对象具有谯城区户籍,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心理素质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18周岁(1996年3月21日出生)-28周岁(1986年3月17日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3月17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亳州市卡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3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到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并到二楼204室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已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初审。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领取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2.笔试地点:亳州市政府所在地(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和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核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考核人员中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考核人员中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四、聘用手续和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本次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32036。 亳州市卡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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