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宁海县招聘禁毒专职社会工作者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宁海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会工作者28名(编外用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现场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服从分配的办法进行。 (一)集中报名。报名时间,自2014年3月20日至21日二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持本人身份证(或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宁海县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可下载电子表格,也可报名时填写,1式2份)、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3号三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每人交考务费40元。 (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者凭身份证、考务费发票,来领取准考证(时间与地点另定)。 (三)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综合类知识一门,共100分计,笔试范围及分值:涉毒法律法规(禁毒法、戒毒条例、2012年实施的浙江省禁毒条例)55%;计算机基础知识25%;公共知识10%;时事政治10%。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聘用。经考察合格且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分配到各乡镇(街道),并由各乡镇(街道)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统一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待遇:按县有关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如各种原因造成招聘指标空缺,可以递补,递补办法另定。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查询、录用名单均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hrs.gov.cn)上予以公布。 五、本公告由宁海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347201,监督电话:65347200。 宁海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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