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研究生业务能力考核(试工)公告 | |||||||||||||||||||||||||||||||||||||||||||||||||||||||||||||||||||||||||||||||||||||||||||||||||||||||||||||||||||||||||||||||||||||||||||||||||||||||||||||||||||||||||||||||||||||||||||||||||||||||||||||||||||||||||||||
内容 | 根据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研究生要求,为确实做好招聘工作,确保招聘人员的质量,方便应聘研究生合理安排时间来院进行业务能力考核,特公告如下: 一、 拟招聘专业及条件 (一)应届博士研究生计划50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 35周岁以下;英语六级;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二)应届硕士研究生计划109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 30周岁以下;英语六级;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学七年制除外)。 2014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
二、考核范围 符合本院招聘专业及条件应聘研究生。 三、考核时间 2014年1月15日-2014年4月15日 要求:每月13日-17日报到试工(双休日除外)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应聘研究生报到试工时持第一学历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英语六级合格证、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个人求职简历到院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持《试工通知》去相应科室报到试工。 (二) 专业科室试工:应聘研究生要到相应专业科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能力测试(试工),各专业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试工研究生全面考核工作,要全面了解每位试工研究生的个人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各专业科室科主任、护士长、专家组成的考核委员会,每月中旬对试工期满的应聘研究生进行考核和评估。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研究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毕业学校、研究方向、专业特长以及申请到我院工作的理由和工作设想等;答辩内容涉及专业知识与技能以及卫生法律法规、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等。 五、结果使用 (一)业务能力考核优秀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省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研究生承担,体检合格者,本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在本单位人事计划下达后,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通过者,办理聘用手续,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未通过者,按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对待,享受正式编制人员所有待遇,下一年度再次为本专业申报增人计划继续参加人社部门的公开招聘考试。 (二)业务能力考核合格者,在本单位人事计划下达后,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通过者,办理聘用手续,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未通过者,自主择业。 六、应聘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在本单位规定的业务能力考核时间内自行选择一个月时间来院试工,试工期间的食宿自理,工作服自备,根据科室排班出勤,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申请,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及各项诊疗操作规范。医院考虑到应聘研究生的实际困难,在院试工期间,每天生活补助30元,试工考核结束后,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联系地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二楼集中办公区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朱婕 联系电话:0537-2253414 0537-2253413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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