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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三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上午8:00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五堰人民北路62号)保健楼四楼会议室,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免冠照片,费用自理。 3、体检时要空腹,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 2014年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详情参考:http://www.hbsyrss.gov.cn/hbwzweb/html/xwzx/tzgg/51212.shtml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