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湖北工程学院招聘机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启事 | ||||||||||||||||||||||||||||||||||||||||
内容 |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我校拟在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中招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辅导员。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对我校招聘工作批复的精神,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工作原则 公开招聘、阳光操作;统一组织、规范程序;严格考核、择优录用;严肃纪律、公平公正。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三、应聘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文字功底。 3、应聘辅导员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且愿意长期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4、应届硕士是指2014年7月之前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且取得硕士学位者,其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4日-4月4日。4月4日下午5点半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3、笔试: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不同岗位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如出现入围人员成绩并列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面试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然后通知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到我校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本次招聘以考察能力为主,笔试不考客观题,其成绩主要作为面试入围的依据;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5、考察:根据需要,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派工作人员对相关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6、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成绩入围的应聘人员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7、录取: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等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报学校领导审核,确定拟录用人选。 8、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拟录用名单。公示时间为七天。 9、报批:由学校将拟录用名单公示无异议者,呈报省人社厅审批。 10、录用:根据省人社厅的批复,对相关人员予以录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 五、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应聘我校上述岗位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及学位证(尚未取得者需由所在学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等)、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一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页上下载,正反打印),到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报名。无论是否被录用,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不予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65 报名地点: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10办公室) 湖北工程学院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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