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加强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力度,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招聘公安协警人员20名,主要从事交通巡逻、防暴处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2、学历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退军人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3、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5、户籍条件:具有沅陵本县户口; 同等条件下,有驾驶技能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0日至24日。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办公楼三楼政工室,联系人:邬晓兰,联系电话:4217822。 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核项目 招聘采用目测、体能测试、体检、面试和考核(政审)等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按《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主要测试100米、1000米和俯卧撑。 四、工资待遇 新招聘的协警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800元,试用期内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胜任本职工作者,签订用工合同,月基本工资1200元,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沅陵县公安局 2014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