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公告 | ||||||||||||||||||||||||||||||||||||||||||||||||||||
内容 | 根据《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阜发〔2013〕12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制度改革的意见》(阜政办(〔2013〕44号)以及《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阜人发〔2008〕16)文件规定及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现将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与招聘人数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2012年以来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护理专业报考人员如已在本院上班的,毕业年限可放宽到2011年。 2、2013年前(含2013年)毕业的护理专业考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5、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经单位考核同意后可直接聘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1、硕士研究生、省内医学类院校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3名次的应届毕业生可直接面试; 2、一般医疗、医技、护理等人员由医院采取笔试、面试方式面向社会招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4月5日。 2、报名地点:阜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住院部六楼) 北京东路259号(汽车东站对面) 3、报名须知: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校方推荐表及相关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除需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学位学历证、资格证、执业合格证等。报名时交报名费45元。 五、考试 1、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医院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后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按60%计算,面试成绩按40%计算,两项合成后为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为序。 七、体检 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 八、聘用 体检合格后医院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待遇按阜人发[2008]16号文件及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硕士研究生、省内医学类院校毕业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3名次的应届毕业生纳入编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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