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4年3月31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4月8日至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人民路30号405室人才人事办)。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若报考人员身份为社会人员的,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人员身份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者尚未被毕业院校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就业派遣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7、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刊发表过的文章等。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大鹏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进入面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大鹏党工委组织部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四、有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参照《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二)新聘用的人员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实行派遣管理。 本公告由中共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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