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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汀法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临时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高中以上学历,18—40岁; 2、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 二、招聘岗位 1、导诉员1名(女); 2、协 警1名(女); 3、诉讼退费员1名(女,需具备基本财会知识); 4、速录员2名(男女不限),要求有较强计算机录入能力。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31日—4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汀法院政治处512室报名。 四、聘用办法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作为本院临时速录员聘用。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待遇 食宿自理,工资福利待遇以合同为准。 咨询电话:3266050 13616900052 本公告由长汀法院负责解释。 2014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