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南通市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勤勉敬业,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及学历要求,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诚实守信,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5.所有报考人员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6.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6-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九楼9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13-88571071-8906; (3)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考费100元/人。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公告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下午1:30~5:00到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9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作弃权处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5比例(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计为整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下轮考试),不足比例,按实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及格者(60分以下)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三天内在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4.考试成绩 总分:100分。 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网站上公示七天。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五、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的用工性质为合同制,拟聘用人员与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满通过定级考试后按学历高低及本院制定的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工资、科室绩效及福利待遇,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571071-8906,联系人:佘晓雪 七、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卫生局的指导下,由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572698 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4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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