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沈阳建筑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工作通知 |
内容 | 为方便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经研究生学院与沈河区报考点协商,将请沈河区报考点工作人员提前到校为我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11月6日, 各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分组一:建筑学院:9:00-10:00;信息学院:10:00-10:30;艺术学院:10:30-11:00; 外语学院、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00-11:20;环境学院:11:20-11:50; 分组二:土木学院:9:00-9:50;交通学院:9:50-10:20;材料学院:10:20-10:50;机械学院:10:50-11:20;管理学院、文法学院:11:20-11:50; 地点:图书馆四楼第14阅览区 二、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为确保现场确认顺利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 3.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程序 1.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本人证件; 2.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报名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并签字。 四、注意事项 1.只接受沈阳建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网报时按学校统一要求报考点选择为“沈河区报考点”(报名号前四位为2104)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 2. 现场确认时,考生要仔细逐项核对报名信息(含现场采集照片),对存在错误信息的考生,要及时联系报考点进行补报名,确保考生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为保持现场秩序,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往现场进行确认。 4.因故不能参加本次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7-11日自行前往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位于筷道•大连渔港(沈河店)北侧胡同内100米,原小西一校,联系电话:024-24133522。)。 研究生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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