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河北省血液中心2014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了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血液中心201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血液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血站的血液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血液集中化检测;承担省会及石家庄17个县市区无偿献血组织发动、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河北临床器官移植配型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定点HLA组织配型实验室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我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专业:硕士研究生临床检验诊断学1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特种医学2名;本科学士学位医学检验1名、护理学1名、临床医学1名。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考试 (一)笔试。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合格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单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学校录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和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面试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在省血液中心公示栏张贴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公示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省血液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7058710 省血液中心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血液中心 2014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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