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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0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象山户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年薪约28000元(含五险),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24日。 2、报名地点: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楼312办公室(塔山路105号),联系电话:0574-6573801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一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象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