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时间:2014年4月21日(8:30-11:00,14:00-17:00) 二、地点: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3楼)3418室 三、携带物品: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代为现场确认的,应同时携带代办人及考生身份证)和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 四、确认程序: (一)资料核对:工作人员将考生的《宁波市江东区事业单位录用考试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交现场确认人员以核对报名表各项目信息无误(其中专业一栏应和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一致); (二)资料签名及交还:现场确认人员核对报名表内容无误后在备注栏中签上本人姓名(代为确认的,签代办人姓名,并注明代办人身份证号码),贴上1寸彩色照片,连同身份证和另一张1寸彩色照片一并交工作人员; (三)领取准考证及考试资料:工作人员核对报名表签名和身份证无误后制作考生准考证,制作完成后连同笔试须知一并发给现场确认人员。 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