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
管理员2 |
5 |
财政全额 |
海南省户籍(海南省生源) |
不限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18-40周岁(即1973年5月3日至1996年5月2日止) |
1、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3、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5、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管理达标;6、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7、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