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范围内招聘促进会工作人员(实习生)1名。 一、招聘条件 1.年龄20周岁至28周岁;本地户口(含张家港新市民);不限性别;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少数民族同胞者优先考虑。 2.大专或本科学历,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写作能力、活动组织能力者优先考虑。 3.工作认真,踏实肯干,语言表达能力好,有一定的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实习或者工作经验,热爱社团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内容 1.工作地点: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活动处(市区城北街道东渡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内)。 2.负责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秘书处相关事务。 三、薪酬 试用期1个月,服务报酬面议。 四、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 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活动处(市区城北街道东渡社区少数民族服务站内),电话:58799667 3.报名者携带材料:户口簿、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原件、到现场报名,并提交原件复印件、一张生活照。 4.有关要求:必须由报名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五、录取方式: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要求者进行相关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主要联系人电话:0512—58173821 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 201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