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14年招聘人员(第二批)体检通知 | ||||||||||||||||||||||||||||||||||||||||||||||||
内容 |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核、面试等程序,依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请入围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一、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8:00--9:00先到医院14楼人事科签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弃权。 二、地点:莫干山路院区三楼体检中心 三、递交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请提交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一份; (二)社会人员请提交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一)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本次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 (二)体检前一天晚饭应清淡饮食,勿饮酒,勿加餐。检查当天早晨应禁食、禁水。 (三)留尿应留取中段尿,女性月经期不宜留尿,应在月经干净3天后留尿。 (四)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六))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个人负担。 (七)体检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迟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外地考生请及时与人事科联系,可在当地选择一家三级医院体检,体检报告连同递交材料一周后寄回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571—88393517或8808117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219号 邮编310005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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