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文山州文山市卫生局协管员招聘方案 |
内容 | 为解决卫生监督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制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低于为2:1时,直接进行面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文山州户籍的人员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自觉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愿意从事卫生监督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医学类中专以上或法律类大专以上学历。 四、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文山市卫生局人事科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 卫生监督基础知识,医疗卫生知识、卫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拟聘用岗位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28日结束。 报名地点:文山市卫生局人事科(2615787)。 考试时间:2014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5月8日面试(下午14:30)。 考试范围: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护士条例、医疗废物处置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考试地点:文山市卫生救护培训站(笔试) 文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会议室(面试) (四)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俊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陆 永 市卫生局副书记、纪委书记 罗荣贵 市卫生局副局长 郑传伟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 成 员:陈永桃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廖玉祥 市卫生局法规科科长 吴宗英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王柃霖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综合股股长 2.监督:由市卫生局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拟聘通知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与文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办理聘用手续,过时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属卫生监督协管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月工资1500元。协管员制服先由卫生监督协管经费解决,协管员在满三年的,不再出制服费,不满三年的,负责一半的制服制作费用。卫生监督协管员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中支出。 文山市卫生局 2014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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