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宜宾市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及管理机制 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公开招聘名额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江安县201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临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或接受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 2.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3.身体和心理健康,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4.招聘范围为江安籍的指户籍所在地为江安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曾受过治安警告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报名及笔试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6时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江安县人才交流培训服务中心(原机关食堂四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报考信息表》。 (四)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缴纳笔试费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调减招聘名额。 (五)笔试科目《法律综合知识》,笔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5月11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由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加试要素另文公布。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政审合格者经公示期满后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与管理 (一)经考察政审、公示合格者,聘用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要求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二)聘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则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的,可按要求完善手续后续签劳动合同。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报名电话:0831—2620738、2631916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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