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由于操作失误,现对《201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第四大点“注意事项”中的第6点作如下更正: 6、在职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现报考事业单位拟聘(录)用通知书后,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录)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聘用关系并办理聘(录)用手续的,取消聘(录)用资格。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市服务期未满3周年(乡镇为5周年)的不得报考。 其它仍按2014年4月23日《2014年临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