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在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举报,经县计生委进一步核实,报考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企业会计职位的准考证号为2928201308091708的考生,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不能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对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职位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现将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企业会计职位的考核递补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受理电话:0746-4781396 新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5日 名单详情请见http://xxgk.xt.gov.cn/a/201405/063715.html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姓名 |
准考证 |
备注 |
县城建资金管理中心 |
企业会计 |
蒋波 |
292820130809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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