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宁波市江东区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入围面试名单及资格复审公告 | |||||||||||||||||||||||||||||||||||||||||||||||||||||||||||||||||||||||||||||||||||||||||||
内容 | 2014年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bjdrs.gov.cn)首页,点击网页中部“公开招考”栏目,选择“报名入口1”进入公开招考平台,点击侧边栏“成绩查询”按键,输入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2014年江东区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按招考指标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下列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以上进入面试人员,请于5月14日(周三)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2号楼三楼)3418室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所携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须携带的证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进行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须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和成绩单中文翻译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原件及复印件;(3)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业水平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口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5)工作经历证明(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格式见附件);(6)其他证明材料(按各招聘职位要求提供)。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于5月13日(周二)上午11:00前致电(0574)87811571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 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4-87811571 江东区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0574-87740853 宁波市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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