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
内容 | 2014年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已全部结束,现将总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20日 上午8:30 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本溪市明山区水塔路22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300元体检费。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医院备有免费早餐。 3、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说明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由本溪市气象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414-2808614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
2014年本溪市及所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招聘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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