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下列人员经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 ,拟被录用,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 5月 13 日— 5月 21 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4号(300191) 电 话:23679028 联系人:战津玲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2014年5月13日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天津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mmocpaognnebbodkdcapfopklbljheg/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0513085717667&moduleIDPage=lmncojppgnnebbodkdcapfopklbljhe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