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铜仁市万山区参加苏州人才招聘会招聘(引进)人才简章 |
内容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着力解决人才匮乏问题,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铜仁市万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苏州人才招聘会期间公开招聘(引进)人才6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按需招聘原则。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人才60名,其中:高层次人才10名,专业技术人才5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铜仁市万山区参加2014年苏州人才招聘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铜仁市万山区参加2014年苏州人才招聘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职位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5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要求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人才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5日。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苏州市干将西路28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及一寸近期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⑴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⑵考生须认真填写《铜仁市万山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前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⑶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如达不到3:1的,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高层次人才职位和紧缺急需人才职位,不受3:1比例限制,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下一环节,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及以上。 (三)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高层次人才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体检 体检医院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政审小组,开展考察政审工作,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本简章规定不得应聘情形之一的; 4.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5.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的; 6.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其他经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2.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该职位不作顺延递补。 五、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人才执行铜仁市万山区事业单位现行工资。 (二)公开招聘的人才享受《铜仁市万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后续管理 (一)公开招聘的人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和《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二)公开招聘的人才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解除其聘用关系。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聘人才工作由铜仁市万山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政审的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三)本简章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3521007(铜仁市万山区纪委、监察局) 铜仁市万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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