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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4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招聘方案
内容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粮食局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科,负责协调组织具体招聘工作事宜,湖南省粮食局纪检监察室和校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29日16:30时止(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湘潭市建设路口三塘路14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直接到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湘潭市建设路口三塘路14号)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上述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hnjjmygj@163.com邮箱,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汽车运用与维修+本科+张三)。凡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请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名单在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但对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粮食局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试讲三项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三项考核中任何一项得达不到合格分数者不予聘用。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试教相结合垢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试讲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讲:所有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进入试讲环节,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其中,模具设计与制造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两个专业需进行技能操作。
    考试地点设在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同一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试讲成绩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并取得证明;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594887(谭老师、肖老师、彭老师)
    举报电话:0731—58561273(监察室)
    

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2014年5月15日
    2014年湖南省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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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5 0:4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