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2014年招聘研究生公告 |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三、招聘方法、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17日至6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盐城市开放大道124号门诊楼六楼),联系电话:0515-6866891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4、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1)身份证;(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推荐表;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在校学习成绩单、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读研期间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阶段的奖学金及表彰奖励证书、读研前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A4复印),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市卫生局及市四院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应聘人员出具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市卫生局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由盐城市人社局、盐城市卫生局和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四院和市卫生局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卫生局、盐城市四院相关网站或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则予以解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应届毕业生于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19830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 0515-8819831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336054(市卫生局)。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局 201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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