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莆田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公告(二) | ||||||||||||||||||||||||||||||||||||||||||||||||||||||||||
内容 | 我校于2014年2月28日起发布“莆田学院2014年人才需求公告”,计划招聘教学等岗位人员53名,经面试考核拟接收18名,尚有35个岗位未完成计划。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未完成的岗位需求计划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要求: 1.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辅导员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等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3. 所有应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4.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莆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至rsc@ptu.edu.cn 。 四、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考试程序: 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形式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莆田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重点查证应聘人员专业、年龄、学历等情况。 2.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试,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方式,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进行。专任教师主要考察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能力。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方式,具体另行公告。 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3. 提前一周电话通知考试的时间、地点。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莆田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审核和体检情况,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莆田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审核或体检不合格、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合格线上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1.通过招聘程序所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莆田学院服务年限为:硕士研究生须满五年以上,博士研究生须满八年以上。 4.招聘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5.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rsc@ptu.edu.cn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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