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市2014年考调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关于公开考调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青委组〔2012〕70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名工作人员到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稽核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医药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等工作。 二、考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考调的对象为符合本公告条件和要求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人员(借调出县外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二)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书。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6、须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 7、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能报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未转正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3、联系电话:7208682,13678395995,联系人:王敏。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等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5)本人工作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试 采取面试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 体检、考察 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组织考察的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五) 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六)公示 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 (七)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政策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6543 青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7208682 监督电话: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201356、7201718 青川县纪委、监察局 7202492、7202525 2014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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