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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14年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公告
内容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需要,依照《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交通管理协管员80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协勤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四川省内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三)具有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6年7月1日以前、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含)以上,原则上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裸视4.8以上。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主要职能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能
    1、协助交通民警维护管辖路段、街道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及时制止、劝阻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
    2、协助交通民警保护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救助被伤害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疏导交通,维持交通秩序,控制事态;
    3、参加公路巡逻,协助交通民警维护辖区内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4、协助交通民警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5、协助交通民警治理公路“三乱”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和求助;
    6、执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工资待遇
    1、工资收入:每人每月2200元(基本工资132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加班补助480元/月);
    2、按实际上岗执勤考核天数核发污染防尘费:40元/天。
    3、年终一次性考核奖:3000元;
    4、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
    5、按国家规定统一缴存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6、按相关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取暖费。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4年7月1日至7月4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组织。报名者可即日起登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站(www.cdjg.gov.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报名期间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本人持《报名登记表》及户口薄、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需2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笔试及面试
    笔试及面试地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四分局(成都市三环路羊犀立交外侧蜀西环街街口右侧)。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于2014年7月8日上午8:30开始进行。
    2、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
    面试除基本面试内容外,包含部分心理素质测试内容,于2014年7月8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
    六、体检
    (一)体检定于2014年7月10日进行,体检相关事项以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于2014年7月15日前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培训
    (一)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将于2014年7月18日前通知应聘者。考察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培训。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因自动放弃应聘或培训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训考察合格者,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含培训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二)应聘者被聘用后,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实施封闭式管理,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028)86406946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4年6月23日
    附件: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管员报名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管员报名表.xls》来源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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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9: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