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招录文职人员的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的服务辖区群众,经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寒亭公安分局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文职人员5名,均为女性。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刑事、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5周岁的未婚女性。 (六)普通话标准,声音甜美。 三、主要工作 主要从事对公安机关服务对象的电话访问工作。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7月7日。 报名地点:寒亭公安分局政工办公室(寒亭公安分局办公楼8楼)。 现场认定: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每名报考人员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寒亭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笔试内容:普通话、计算机应用、公文文字材料。 (三)体检 按照招录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招录计划,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聘为寒亭公安分局文职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寒亭区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为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六)管理及工资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执行协议工资,缴纳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由寒亭公安分局政工办公室牵头组织,纪委督察科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7285508,18663665078。联系人:王警官 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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