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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市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
内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
    对报考14130009、14130027、14130046、14130048、14130054、14130058、14130062、14130063、14130067岗位的部分考生因自动放弃(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的缺额,进行等额递补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14130009、14130027岗位递补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考生报名信息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和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已参加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提供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7月1日7:30到长宁县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即可参加体检。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加盖印章)。
    三、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
    2014年7月1日(星期二)上午7:30。
    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
    (二)体检集中地点:长宁县政务中心门口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2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黑色签字笔一支到指定地点集中。
    (二)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未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办理体检手续以及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
    附件:长宁县201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ybrc.gov.cn/exam/20801/2118_1.html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单位 报考职位 职位编号 招聘名额 总成绩 排名 备注
1 14510112207 长宁县基层畜牧兽医站 工作员 14130009 2 45.99 3  
2 14510062202 长宁县人民医院 护士 14130027 2 65.91 3  
3 14510010528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初中语文教师 14130046 7 66.402 8  
4 14510101313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4130048 17 63.688 18  
5 14510101315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4130048 17 63.196 19  
6 14510101404 长宁县乡镇学校 小学数学教师 14130048 17 62.788 20  
7 14510122505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高中英语教师 14130054 5 70.708 6  
8 14510120221 长宁县县城学校 计算机教师 14130058 4 62.198 5  
9 14510120315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政治教师 14130062 4 67.262 5  
10 14510120309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政治教师 14130062 4 65.73 6  
11 14510120401 长宁县县城及乡镇学校 物理教师 14130063 4 61.546 5  
12 14510142201 长宁县职业高级中学校 教师 14130067 1 62.84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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