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春季泉州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体检递补通告 | ||||||||||||||||||||||||||||||||||||||||||||||||||||||||||||||||||||||||||||||||||||||||||||||||||||||||||||||||||||||||||||||||||||||||||||||||||
内容 | 根据《2014年春季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通告》,现对体检、资格复审与考核阶段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根据招聘工作统一安排,本次体检递补结束后,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一、递补岗位及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请上述人员于2014年7月3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幢604泉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关于2014年春季泉州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http://www.health.fjqz.gov.cn/44192C4EE275A08950265711AB9E509E/2014-04-18/CAA1781C3253A76D8EC2CDDC983E7B0B.htm)。 咨询电话:0595-22255775,传真:0595-22279821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7月4日上午(周五上午8:00集中报到) (二)报到地点: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泉州市区东街445号)办公楼一楼 (三)体检标准:执行2005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四)体检费用: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请带足费用; (五)注意事项: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者请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站打印),不得冒名顶替;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22:00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特殊原因提前申请并经批准者除外)。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资格的,应向市卫生局出具书面弃权声明(可以传真方式发送),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三)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后,考生应向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255775。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health.fjqz.gov.cn/44192C4EE275A08950265711AB9E509E/2014-06-30/97CE3F136662F70848C068BF6C93DB03.htm 泉州市卫生局 2014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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