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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医患纠纷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调解业务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40周岁以下,男性,本市户口,大专(含)以上学历,法律及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调解、司法工作经验者优先,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热爱调解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⑴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7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⑵报名地点: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512-58983128 2.报名注意事项以及资格初审 ⑴报名者需本人随带规定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 ⑵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者相关资料(均须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⑶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并经人岗相适度评价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注意事项 1.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通过,实行一次性体检。 四、聘用、待遇 1.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式三份),按照合同规定双方履行职责。 2.福利待遇,与现有人员同等,年薪约4.5万(含五险一金) 五、本简章由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进行解释。 张家港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