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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各中小学公开选调教育评价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拟选调县教师发展中心教育评价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小学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近三年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师德良好;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者请认真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2014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教师发展中心报名。联系人:马荣团,联系电话:63489675、612859。 2.综合考察。考察着重了解应试者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经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对象。经公示3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手续。 洞头县教师发展中心 2014年7月16日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带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