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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取准考证的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2014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的规定,现将2014年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领取准考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51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弃权。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831-5103579。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