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台州市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内容 | 2014年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办〔2009〕9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属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11年8月16日,主要职能: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管理和监督测绘与地理信息资质资格和测绘与地理信息市场、依法查处测绘与地理信息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和管理基础测绘、海洋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城市测绘、房产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管理地图、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地理信息数据变化监测和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组织提供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测绘与地理信息保障;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质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质量和技术的管理工作,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计划 测绘与地理信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有《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我局实施,岗位实报人数应达到拟招考人数的3倍及以上,未达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和《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发至相应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HJSHEJ@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应聘XX(单位)报名材料。”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报名者应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有:《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临海市测绘与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5日24时。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我局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考核(考试) 招考计划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应达1:3以上的比例,不足1:3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2014年8月15日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包括本科、研究生)、学位证书(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临海市东方大道路8号建设大楼27楼)参加资格复审。2014年8月16日参加考核,考核分笔试(占考试总分40%)和面试(占考核总分60%),其中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三)体检 考核(考试)结束后,我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优先,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我局确定)确定体检人选,并及时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导致招考职位空缺的,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因出现拟聘用人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此环节替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临海网www.l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临市委办[2008]68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六、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14年8月1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3.取消招考计划将在临海人才网和中国临海网予以公布。 4.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政办发〔2008〕82号文件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户籍。 咨询电话:0576-85382021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4年7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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