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4年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概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50多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和具有20多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现设有戏剧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文化管理系、舞美文博系和学前艺术教育系。学院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民族舞教师1名; 2、芭蕾舞教师1名; 3、舞蹈、身形教师1名; 4、绘画教师1名; 5、主持与播音教师1名; 共5人。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民族舞教师岗位 舞蹈表演、舞蹈教育(民族舞、古典舞方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2)芭蕾舞教师岗位 芭蕾舞表演、舞蹈教育(芭蕾舞方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3)舞蹈、身形教师岗位 舞蹈编导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本市户口;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4)绘画教师岗位 绘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以下;2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5)主持与播音教师岗位 传媒专业(主持、播音方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1年以上工作经历;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及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ysxy.com)上公开发布信息。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3、报名人员须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其双面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户主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证明自己工作履历的合同,或养老保险手册,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饰物的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填好并贴上规定照片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ysxy.com)下载。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 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笔试时间:2014年8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笔试的及格成绩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行面试的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不到1:6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1)面试由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组成。面试工作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外聘专家、学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时间:详见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 (3)面试(专业考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3、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情况。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经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14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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