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眉山市2014年彭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公告 | ||||||||||||||||||||||||||||||||||||||||||||||||||||||||||||
内容 | 中共彭山县委组织部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彭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彭山县委组织部、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彭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彭山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此次体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涉及3个岗位。经研究,同意在出现缺额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将2014年彭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递补体检考生于2014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彭山县西街98号县政府3楼,联系电话:37626092)集中,统一前往医院。 (二)体检对象:具体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在7月30日(星期三)8:3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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