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毕节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毕节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毕节办事处主要承担毕节市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食品安全、商品检验、鉴定、认证、认可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工作人员。 一、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植物保护、中文、新闻、法律、食品检测及机电检验专业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热爱检验检疫事业。 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无传染病、肝病、心血管病。 4、毕节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能招聘: 1、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8月1日; 2、报名方式:通过发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扫描电子版,有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 (3)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联系人:汪行海 13985282064 邮箱地址:326833659@qq.com。 五、考核 1、考核原则:面对面考核,双向选择。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弄虚作假者; (4)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六、聘用 1、经考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及试用期的工资待遇。 2、聘用后在毕节市工作,吃住自行解决。 3、工资待遇:按照《贵州检验检疫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4、其他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按照《贵州检验检疫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毕节办事处 2014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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