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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按要求提交证件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证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简章规定依次递补。 提交时间:2014年8月4日—8月8日 提交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录用流动股(317室) 联系电话:0534-8106117 一、公安类岗位需要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 2、报到证; 3、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二、一中教师岗位需要提交: 1、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2、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 3、报到证;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 三、乡镇普通管理岗位需要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 2、户口本(本科学历考生提交,研究生不提交); 3、报到证; 4、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5、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 2、为便于审查和存放,请考生自备档案袋,所有证件装袋并在封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及材料内容。 2014年8月1日 |